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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

2012/9/11

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
发布时间:2012-09-11

关于开展2012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城乡建委、人社局,三区城乡建设局、人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12〕356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2〕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2年度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标准条件
      今年我市建设工程中、初级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安徽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皖人发〔2005〕35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2〕151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申报建设工程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评审表格,并提供下列原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贴照片一式2份)。
      2、《申报建设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A4纸一式20份)。
      3、《2012年申报建设工程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及电子版(Excel格式),由用人单位按要求负责审核。
      4、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由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或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其中,申报中级必须提供1篇以上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
      6、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岗位上的获奖证书和其它反映业绩成果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业绩成果材料须提供本人主持或参与某项工程的相关材料,不能如实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或提供相关材料有涂改等弄虚作假的,一律按业绩不符处理,对弄虚作假的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7、任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8、《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1份。
      9、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10、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11、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
      12、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同级别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情况等材料。
      三、材料的审核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逐项核实,检验是否真实、齐全;对申请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后应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客观。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今年是标准条件修改后实施的第一年,希望各单位对照新的标准条件认真组织学习、申报。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在以后的2年内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评审材料请于10月8日—10月18日报送市城乡建委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0561-3021176
      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路4号建委大院建委二楼
      附件:1、申报建设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2、2012年申报建设工程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